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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5+1类防疫物资 全国暂停出口

发表日期:2020-05-13
近日,义乌市商务局官微发布消息称,从5月10日起,全国范围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医用物资和非医用口罩(简称5+1类防疫物资)。
 
  根据义乌国际贸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信息,5月9日,义乌市商务局印发《关于暂停市场采购出口特定防疫物资的通告》。
 
  通告显示,为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质量监管,落实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三部委的5号公告和12号公告,从2020年5月10日零时起,上述5+1类防疫物资,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同时要求,自2020年5月1日起,对伪报、瞒报上述物资的,一经查获,从严处罚:
 
  1、对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行业信用直接扣至0分,撤销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扣除当季度50%出口奖励。
 
  2、对市场采购贸易组货人,行业信用直接扣至0分,撤销市场采购组货人注册,禁止企业法定代表人一年内再次注册组货人。
 
  3、对一般贸易出口企业,行业信用直接扣至0分,2020年一般贸易出口奖励扣除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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