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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发文将重点查处16项医疗违法行为!

发表日期:2020-04-27
医保局发布最新执法清单,这些行为将被重点查处。
 
  4月2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列举16类执法事项,涉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人员。
 
  其中针对医疗机构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医疗机构骗保
 
  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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