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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与药企直接结算落地!医院货款结算周期缩短3~5个月!

发表日期:2020-04-22
4月21日,湖南省医保局官网挂出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医药货款在线支付结算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下称《细则》),要求第一、二批国家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以及湖南省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中标药品在线进行药品集中采购货款支付结算。
 
  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通过设立的医药集中采购货款在线支付结算监管账户(下称“监管账户”),所涉药品的医保基金预付款实现了不经医院,直接与供应商结算。
 
  医保预付款直接结算
 
  自鼓励“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被写入国务院层面的文件以来,各地的对于药品集中采购回款的提倡可分为“医保基金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和“医保基金与药企直接结算”两种模式。而这次湖南选择的是“全都要”。
 
  对于此次最受关注的监管账户,“专户专用,不得混户”不算新意,最突出的在于湖南这次明确公布了监管账户的使用细则:用于监管医疗机构通过湖南省交易中心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所产生的交易货款结算,接收和支付用于药品和耗材采购的医保基金预付款。
 
  由于《细则》同时明确,监管账户不得提取现金,而后续的支付结算环节要求医疗机构将医药采购款在线支付给监管账户,再由湖南省交易中心通过平台的监管账户将采购款支付给供应商。换言之,医保基金为保证带量采购落地的预付款,将拨至平台的监管账户,直至在线结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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