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检查计划:这些企业、品种重点监管
发表日期:2020-04-10
4月8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了《2020年江西省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暨检查计划》,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监管进行了明确。
1、重点企业监管
(1)对含注射剂或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2)对疫情防控用药的生产企业,检查不少于一次。
(3)对2019年存在以下情况的企业,检查不少于一次:公告不合格批次较多企业、被风险警示企业、被收回药品GMP证书的企业。
(4)对近三年涉及出口业务的药品生产企业,检查不少于1次。
(5)对2019年未接受省级监督检查的药品生产企业,检查不少于1次。
2、重点品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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