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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药店被医保局查账 部门联动药店合规升级

发表日期:2019-12-27
12月26日,河北省医保局官网挂出通知,要求调取94家省本级定点药店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进销存电子台账和财务末级科目余额表,要求指定的各药店必须在2020年1月15日前提交相关数据。对于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准确完整提供相关数据的药店,将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医保监控持续升级
 
  河北省医保局此次调取的定点库存数据指标包括入库信息、出库信息、盘点信息、供货商信息和供货商业务员信息。其中,在入库信息中,成本价、零售价、数量等均为必填信息;在出库信息中,成本价、零售价、实售价、数量、销售单位等均为必填信息。
 
  在行业人士看来,这一举动并不意外。在《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基本条件设置中,便要求“有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信息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制作‘进、销、存’台账,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积极配合信息化建设”。
 
   “进销存数据和财务数据,能直观反映药品在药店环节的流通痕迹,督促企业合规发展。”有药品零售行业研究者坦言,毕竟串换药品、刷卡套取基金等行为一直都是医保部门对零售药店的关注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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