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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药店将出现这15个变化 药店集采扩面

发表日期:2019-12-24
1、药店监管越来越严,检查常态化——
 
  12月1日起,新版《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一方面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按照新版《药品管理法》,即使只卖出一盒假药,也要按照最低处十五倍罚款(不足十万按十万计),也就是至少150万。
 
  另一方面GSP认证发证全面取消,伴随而来的就是动态监管,检查常态化。按照最新版《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即使不违法,零售药店每3年也至少要被检查一次,意思就是每年至少有近16万药店要被检查。而且,对于曾存在违法行为的,以及销售特殊药品的药店,检查频次还会加大。
 
  2、远程药事全面落实——
 
  今年3•15后,全国严查执业药师不在岗及“挂证”等违法行为,为使零售药店平稳过渡,被“遗忘”的远程药事又被重新提出。
 
  截至目前,在今年已有四川、河南、安徽、湖北、山东、新疆、江西、福建、陕西、贵州、重庆、河北、黑龙江、湖南等14省市发布相关文件,将远程药事作为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有效补充。随着各省市的鼓励和支持,远程药事在2020年将会被全面落实。
 
  3、零售药价要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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