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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知上海公立医疗机构耗材开始0利润

发表日期:2019-12-19
定了!12月20日,上海各公立医疗机构销售医疗器械按进价收取,不得加利润,零差率政策落实执行。
 
  公立医院,耗材销售零利润
 
  12月17日,上海医保局和卫健委发文,耗材销售新政开始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
 
  上海各公立医疗机构要规范医疗器械价格行为,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对于不可另行收费的医疗器械不得向患者收费;
 
  对于可另行收费的医疗器械,自2019年12月20日起,应按照医疗机构的实际采购价(指扣除各种折扣后的价格)销售,不得加价销售。
 
  零差率实施后,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现行的医疗器械购进价销售,不得随意提高进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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