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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出厂价、公开最低价!否则,罚

发表日期:2018-12-28
 医用耗材价格一再失守,配送市场阶段性缩减,企业能否熬过这“最低谷”的阶段?
 
  12月26日,江西省宜春市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执行,各相关企业需于2018年12月29日前将意见及建议以书面形式(盖公章)发送至耗材采购办(jxtmkj@vip.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办法》主要针对集中采购活动中医疗机构及生产、配送、销售企业的相关行为进行规范,稍有过失就罚,罚,罚!
 
  要求企业主动提供出厂价,价格持续透明化
 
  《办法》要求生产企业在采购平台上如实申报产品“近2-3年出厂(口岸)价”。早在去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八大以来医药价格改革专题报告,就已提出“动态监测高值医用耗材的出厂价格、口岸价格,以及在我国、产地和周边国家(地区)零售价格,并以适当方式对社会进行公布”,宜春此举也算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
 
  现行的集中采购,实际上已经将部分耗材的全国零售价给公开化了,不过对出厂价的曝光和参考,还不是很“成气候”。政策落实后,宜春市内耗材厂商的价格体系必将受到又一波猛烈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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