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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带量采购新发文:价格联动 不强制!

发表日期:2018-12-21
近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阳光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赛柏蓝梳理,这份《通知》亮点不少。
 
  ▍4+7谈判价以企业自愿为主
 
  企业自愿以4+7谈判价在我省挂网的,优先列入限价挂网目录。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愿意以4+7谈判价在陕西省挂网,陕西省将会优先列入限价挂网目录,暂未看到强制联动4+7的要求。
 
  拿昨天甘肃省的通知来说,就是由扬子江主动申请,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1ml:0.1mg、2ml:0.2mg),在甘肃省执行“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
 
  12月20日晚,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称,为提高我省优质药品在临床的供应保障能力,国家“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中未在我省挂网产品已申请按照中选价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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