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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谈判抗癌药不纳入药占比 不落实省份和医院将被通报

发表日期:2018-11-22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下发了《关于做好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医院不得以医疗费用总控、医保费用总控、“药占比”和药品品种数量限制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与合理用药需求。
 
  同时,该文件明确医院要按照有关诊疗规范、指南等合理使用谈判药品,提高合理用药水平。这表示,卫健委正在释放一个信号,即17个谈判抗癌药不受药占比、医保费用总控等的限制。按照规范诊疗流程,医疗机构将能对这17种抗癌药“敞开了使用”。
 
  其实,在药占比方面,前两轮的药价谈判品种都不纳入药占比,而是进行单独核算。此次药价谈判由话语权更强的“超级医保局”主导,并且顺应高层降低药价的要求,可见力度更大,后续政策的落地也一定会更加有保障。
 
  国家卫健委下设的医政医管局负责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此时由医政医管局发声,能直接将17种抗癌药的医院正常使用落实到位。这使17个谈判产品跑完“最后一公里”,迎来重大利好。
 
  1.国家卫健委发话
 
  虽然没有明确表示“取消药占比”,但卫健委的表述已经释放出了明显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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