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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明确远程审方:未经药师确认的药,禁止销售

发表日期:2018-10-08
这个省,明确远程审方的具体方案:未经药师确认的药,禁止销售
 
  ▍远程审方具体方案,这个省提出来了
 
  日前,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明确药品零售连锁药店远程审方有关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远程审方提出了具体实施方案,并含有许多创新性操作。
 
 
  未经确认不得销售。企业的远程审方软件系统必须与企业业务系统相关联,必须做到先审核后销售,未经执业药师确认的,系统应及时提示门店禁止该处方药销售,并能拒绝调配和打印销售凭证。
 
  配备专职药师,不得兼任。企业必须配备符合经营规模一定数量的专职的远程审方执业药师(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兼任)。门店还应当配备药事服务人员(具有药学、临床医学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负责处方复核和指导合理用药工作。
 
  挂牌显著明示,系统瘫痪则暂停销售处方药。参加远程审方的门店应在显著位置挂牌明示,告知顾客“本店为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药店”,并配有相关说明。执业药师进行远程审方或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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