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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限制使用

发表日期:2018-09-17
9月13日,山东省卫计委、山东省食药监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议价采购机制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集中采购行为的通知》。
 
 
  其中,中标价格、采购规则方面的内容,值得重点关注。
 
  ▍通过一致性评价,也要降价
 
  通知要求,按照通用名编制采购目录,促进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和原研药平等竞争。
 
  对已在省平台公布满一年的公开招标类药品,将原研药品、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一并进行挂网,不受中标产品数量限制。
 
  此处,原研药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不分质量层次,在同一起跑线上PK,这点与近日备受关注的国家带量采购类似,而最大的不同,是山东并非独家中标,而是不限中标产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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