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医保局三定方案:11项主要职责,7个内设机构

医保局三定方案:11项主要职责,7个内设机构

发表日期:2018-09-12
9月11日,中国机构编制网正式发布了国家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医保局的职责范围和机构组成。
 
  国家医保局要执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的牛耳,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在此规定中,也明确提到了医保局和国家卫健委之间的相关职能分工的问题,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招采合一”
 
  除了制定医疗保障制度相关的法规,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外,国家医保局将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以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对于备受行业关注的医保、药品招采问题,此规定明确,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成为常态,国家医保局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同时,国家医保局还会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分享到:

上一篇: 步长宣布“转行”生物制药 公开10新产品
下一篇: 国产品种接连上市 240亿抗真菌药格局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