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未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暂时安全了
发表日期:2018-08-30
昨日(8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未过一致性评价,或暂不会失去四川市场
意见稿提出,省级对省内企业在全国前3位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给予适当奖励,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激励。
至于“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这一点,并未提及。
▍山东明确,同品种过3家,未过不再采购
而8月27日,山东省发布《山东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则明确提到了“同规格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及以上的,不再接受其他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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