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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发布处方《规范》 为处方共享、处方外延打基础

发表日期:2018-08-07
近日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发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该规范对医疗机构处方监管首次明确了以下几点:
 
  1、对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
 
  2、所有处方均应当经药师审核签名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3、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进处方审核信息化,可通过信息系统进行辅助工作。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
 
  5、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规范》助力实现安全合规的用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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