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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药品检查报告:38家中药企业遇飞检21家被撤证!

发表日期:2018-06-11
6月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度药品检查报告》(简称《检查报告》),对2017年国家开展的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药品GMP跟踪检查、药品飞行检查、进口药品境外生产现场检查、药品流通检查、国际药品GMP观察检查等工作情况统计分析结果进行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在飞行检查工作中,中药企业暴露出的一系列质量体系问题仍十分突出。《检查报告》披露,2017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开展药品GMP飞检57家次,涉及吉林、四川、福建等21个省(市),包括5家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含血液制品)、14家普通化学药品生产企业,以及38家中药类生产企业(28家中药制剂生产企业、7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3家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中药类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结果显示,29家企业不符合相关要求,其中21家企业被收回药品GMP证书;符合要求的共有7家企业;2家企业已无相关生产资质。
 
 
 药品飞行检查剂型分布情况
 
  药品飞行检查发现严重问题的品种分布情况
 
  中药企业检查集中 占比达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