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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面实行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享”模式

发表日期:2018-04-28
一直以来,医保个人账户可能取消的话题,业内虽争议不断但一直未有定论!不少行业人士疾呼: 一旦取消个人医保账户,药店可能经营不善面临大面积倒闭!
 
  昨天(4月25日),广西自治区人社厅下发《通知》:自7月1日起,全面实行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享”模式。
 
  记者从广西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该厅下发了《关于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对扩大广西区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使用范围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一方面,为了解决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通知》规定,广西区域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本人和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产生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等一般诊疗费、自费医疗费用),以及健康体检的费用。
 
  同时,《通知》对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享”也做出规定:
 
  广西区域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批准文号为卫消字或卫杀准字的消毒用品和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的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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