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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二保合一” 医保目录新增98个药品

发表日期:2018-04-23
率先!江苏省将新农合基药目录中的98个药品纳入了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乙类药品范围。
 
  4月20日,江苏省人社厅发布通知,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目录, 并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为优化药品目录结构,经由省药品目录评审专家对原《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修订版)》内未纳入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的药品进行专题评审,确定将其中98个药品(西药66个,中成药32个)纳入《药品目录》乙类药品范围,并予以发布。
 
  ▍二保合一多地执行
 
  据悉,全国已有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安徽等省市,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已经进行总体规划部署甚至全面实现整合。
 
  早在2007年,城镇居民医保刚刚起步,国务院在《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实际,进一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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