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修订通滞苏润江制剂说明书的公告
发表日期:2018-03-21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通滞苏润江制剂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和特殊人群用药等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通滞苏润江制剂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通滞苏润江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8年5月30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各通滞苏润江制剂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通滞苏润江制剂临床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通滞苏润江制剂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通滞苏润江制剂为处方药,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通滞苏润江制剂说明书的新修订内容。
上一篇: 推行高值耗材两票制,15市30县要先行先试
下一篇: 全国输液严控再加码,大批注射剂企业惨了!
热门文章排行
更多>>
- 联合国秘书长呼吁停止歧视自...
- 重庆居民慢性病自我管理组首...
- 医学期刊表现抢眼 我国学术...
- 2010年6个医学相关学科取得...
- 听障和脑瘫抢救性门诊费实现...
- 七部门联合检查 所有医疗机...
- 青岛联动机制智斗非法行医“...
- 湖北重点地方病防治“答卷”...
- 山西6月底前实现城镇医保市...
- 零差价冲击客源 单体药店或...
- 医学类毕业生就业冷热不均
- 医药职专就业:畅通“出口”...
- 上海五年内将对儿科、产科、...
- 硕士去绍兴就业 购房打6折
- 应届毕业生春季招聘进入倒计...
- 学历门槛成了就业拦路虎
- 县级医院发展势头猛 医疗人...
- 首批医疗监督大使给力民营医...
- 全球每年死产婴儿数降幅仅1....
- 卫生信息化发力 公私医院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