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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费出新招,这些药自付50%

发表日期:2018-03-19
药品没有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时,药企一般会尽力进入地方医保的增补目录。而如今,个别地方出现了分类调整医保药品支付比例的控费新招,与之前大多单向调低医保药品自付比例不同,现在是双向调节——个别低价、疗效确切药品进一步调低个人自费支付比例,而那些用量大、易滥用的高价药、辅助用药/重点监控品种提高了个人自费支付比例……
 
  让药企担忧的不是局部个别地区实施这样的控费政策,而是一旦确认该措施是有效的控费措施后,其他各地会陆续效仿,甚至成为国家相关监管机构鼓励和大力支持的做法。
 
  ▍医保支付比例双向调节,有人欢喜有人忧
 
  日前,徐州市人社局下发《关于调整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通知》,自3月1日起对部分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把167种临床必需、价格低廉、安全有效的乙类药品,特别是国家和江苏省基本药物目录内的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5%降为0%。
 
  而对76个辅助性、营养性、价格较高、非临床必需、容易造成滥用的乙类药品,适当加大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最高者自付比例调至50%。
 
  这76个药品中,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5%上调为10%的有7个、由10%调整为20%的药品6个,由20%调整为30%的有13个,由10%调整为30%的有29个,由5%调整为30%的为1个,30%调整为40%的品种有15个,30%调整为50%的品种有3个,20%调整为50%的有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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