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机构大改革,药品招标“福建模式”要席卷全国!

机构大改革,药品招标“福建模式”要席卷全国!

发表日期:2018-03-14
昨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举行,机构改革方案隆重出炉。
 
   “方案”提出,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同时,为提高医保资金的征管效率,将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而根据最新发布的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调整情况,将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委,不再设立医改办。
 
  由此可以看出,由原卫计委操盘多年的药品集中采购,将正式“改弦更张”,由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统管。
 
  嗯,【加强版】“福建模式”终于被认可,上升到国家层面了。
 
  药品集中采购,历来是一个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热点,随着2015年7号文及70号文的推进,药品集采从整体上来看,在保障药品供应、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促进医药产业水平提升等方面有了明显进步,但必须看到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
分享到:

上一篇: 企业医院改制大动作:2019年起停止补助
下一篇: 医药流通政策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