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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招标明确一致性评价产品与原研同等对待

发表日期:2018-03-08
 
  医药网3月8日讯 3月6日,陕西发布通知,明确在该省药品集中采购时,将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与原研药同等对待;对未在本省基本药物和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的一致性评价品种,允许直接挂网,以全国最低3省平均价与陕西现行挂网价的低值作为限价。
 
  原文: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计生局(委),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计生局,委直委管各医疗机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7号),进一步提升药品质量,鼓励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现就做好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供应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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