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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审信息公开:定期发布申报企业超3家的品种名单

发表日期:2018-01-22
医药网1月22日讯 1月18日,《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挂网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18年2月21日。
 
  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药品审评审批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对药品审评审批工作的监督,服务药品注册申请人和公众,引导行业理性投资与研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向社会公开药品受理、审评、检验、检查、审批和上市后重大变更等信息,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开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及时、内容准确、便于查询以及保守国家秘密、申请人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个人隐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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