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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再出手,剑指医械假召回、一级召回!

发表日期:2018-01-18
医药网1月18日讯 去年5月1日起,《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正式实施。这一召回新规出台后,一个显在的变化是,业内企业主动、被动召回产品的多了,尤其是不少国产械企也加入了主动召回的队伍之中。
 
  医疗器械召回,坐拥大量外资械企的上海市,堪称“医疗器械召回第一省”,历来发布召回信息是最多的,管理经营也应该算是最丰富的了。
 
  而最新消息是,日前,上海市药监局公开印发了《上海市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上海市药监拿出的这一召回新规,是对药监总局《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进一步补充规范,是更进一步的落地文件,不少内容是国家版规定中没有明确细化写出来的。
 
  该文件的一大亮点,是明确要对医疗器械召回实行严格监管,尤其是对召回序列中产品缺陷等级最严重的一级召回。
 
  该文件提出,上海市要对医疗器械召回实施跨部门、跨省协同监管。
 
  一级主动召回涉及到上海市医疗机构的,若医疗机构未配合实施及时召回,市药监局将把信息通报给市卫计委。若有外省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未配合召回的,上海市药监局将把信息通报给外省市药监,并上报国家药监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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