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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发文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发表日期:2018-01-15
医药网1月15日讯 四部委,就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再度下发意见。
 
  意见要求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医务工作者薪酬不简单与业务收入挂钩。
 
  医改深水区,风暴已至,药品回扣,以药养医均迎重创。
 
  ▍薪酬制度改革再扩大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积极、自主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
 
  2017年1月24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择3个市(州、区),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选择1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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