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明确药价谈判品种不纳入药占比 全国推行在即!
发表日期:2017-11-24
医药网11月24日讯 进了医保,却进了医院,为什么?各省出招推进……
11月21日,浙江省人社部联合浙江财政厅、浙江卫计委、浙江民政厅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征求意见公告。
《通知》明确指出,根据大病疾病谱变化情况,结合大病保险基金承受能力,通过竞争性公开谈判,将大病治疗必须、临床疗效明确、群众呼声强烈、治疗费用较高的特殊药品,逐步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而其中最为关键的地方是,《通知》要求卫生部门要及时将纳入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挂网采购,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考核范围,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生医疗行为。
从《通知》所释放的信息角度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第一,两批国家药价谈判产品进入浙江省医疗机构,将不纳入药占比考核范围;第二,接下来,浙江省也会针对本地疾病谱情况,将开启省级药价谈判,一旦进入,则不会被纳入药占比考核范围。
为何不考核药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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