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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文:调整两票制有关条款

发表日期:2017-10-31
不久前,重庆市卫计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重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
 
  ▍一个“内”字,总代危险
 
  如果粗略的看,这个通知和重庆一月份发布的两票制文件几乎一致,但实际上,内文却缺少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的一个字。
 
  重庆1月3日发布的两票制文件中有一句表述是:境内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或直接从境外生产企业进口药品的代理商,可视同生产企业。
 
  近日,再次发布两票制文件,这句表述变成了:境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或直接从境外生产企业进口药品的代理商,可视同生产企业。
 
  这次修补性的文件背后,意味着在重庆地区国内总代理视同为生产企业的条款作废!
 
  重庆这次对于两票制政策文件的修订,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是对于不少代理商来说,却十分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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