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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实行医保黑名单制 违规药店将被惩处

发表日期:2017-10-30
医药网10月30日讯 10月27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官网获悉,目前该厅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据了解,《意见》明确,建立参保单位及个人黑名单、推广人脸识别等技术、在线实时监控社会保障卡在医药机构的使用及其基金交易情况等。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在11月8日前,登录省人社厅网站在线提出意见或者发电子邮件至gdjjjd@126.com。
 
  医保卡买日用品 定点药店取消资格
 
  《意见》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零售药店均作出相关要求。
 
  在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管方面,《意见》指出,各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巡查稽核,重点检查药品进销存情况,医保用药售药的合规性,是否存在非合法渠道购药、未按处方规定售药、非法售药、虚假售药、串换药品等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医保个人账户刷卡销售日用品、食品等问题。
 
  对存在侵害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零售药店,终止服务协议,原则上1年内不得重新签订服务协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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