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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不再单独发放文号 DMF呼之欲出

发表日期:2017-10-25
医药网10月25日讯 原料药关联审评再次定调。
 
  近期,“两办36条”明确提出,实行药品与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关联审批。即原料药在审批药品注册申请时一并审评审批,不再发放原料药批准文号,经关联审评的原料药及其质量标准在指定平台公示,供相关企业选择。
 
   “‘两办36条’提到不再发放原料药文号,并实行关联审评,也指明了未来原料药将会实行DMF制度进行原料药备案,监管工作重心调整到制剂企业,强调质量责任主体,有义务对原料供应商进行审计,把控质量风险。”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品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医学与社会》编辑部主任陈昊表示。
 
  批文不再单独发放
 
  原料药未来如何发展,一些企业也提出了困惑。深圳奥萨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希平提到,以自己公司生产的一个产品为例,其原料十年前是600元一斤,近十年上涨到了6000元。“于是公司打算自产原料药,目前刚好建好原料药厂,打算自己提供原料药,不用原来合作的企业,对于国家提出的‘关联审批’方面,具体如何关联还不是很清楚。”
 
  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对此有自己的解释:“其实国家局在起草文件的时候,希望药企今后能够做到原料自产,国家局是要求做到产业全链条的管理和监管。制剂企业的原料药如果和自身产品是配套的,是产品的统一责任人,从监管层来讲,是鼓励的。未来,行业更关注的是药企如何把好原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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