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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改新招:医改委市长挂帅

发表日期:2017-10-16
 医药网10月16日讯 作为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之一,安徽医改走出了新路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0月11日发布《关于在合肥、蚌埠、滁州市开展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新的医改试点,在这三个地市调整成立新的专门负责医改决策的机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委员会(简称医改委),下设医改办,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厅)。
 
   “医改办”是承担各级深化医改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它设在哪儿,曾引发众说纷纭。2013年的机构改革明确,医改办职责划入国家卫计委,国家卫计委也增设体制改革司,与国务院医改办合署办公,承担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不过在2014年,社会上就传出了“医改办重回发改委”的传言,后并未改回去。目前,全国几乎所有的“医改办”都设在卫生计生部门之下。安徽在三个地市尝试相对独立地设置医改办到市政府办公厅,显得突破意味十足。
 
   “新逻辑”:剑指医保管理体制
 
  安徽此次公布《指导意见》,列出六项主要任务,第一项便明确要“强化医疗保障决策和管理机构”。
 
  该项提出,试点市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基础上,调整成立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委员会(简称市医改委),统筹综合医改决策,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市长任医改委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分管副市长负责市医改委常务工作,原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任市医改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