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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方案 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中医药相关产业

发表日期:2017-09-19
医药网9月19日讯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贯彻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指出,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在福建省发布的《方案》中,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馆以及“互联网+中医”和信息共享受到重点关注。
 
  这类中医馆将迎来重大利好
 
  《方案》指出,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
 
  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提供流程优化、质量上乘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等服务。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
 
  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等机构做大做强,实现跨区域连锁经营、规模发展。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中对社会办中医预留空间,引导社会资本兴建中医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