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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垄断有五大表现形式 合规化进程中该如何规避?

发表日期:2017-09-14
医药网9月14日讯 近年来,随着反垄断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医药行业成为反垄断执法的重点领域。
 
  垄断分为横向垄断和纵向垄断两种形式。其中,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行为。对药品而言,时常由于特定的病因需要特定的药品,再昂贵的价格消费者也必须接受。因此在药品市场上,容易形成生产或销售同一类药品的厂家之间、经销商之间或药店之间通过达成一致的协同行为来抬高价格的横向垄断。
 
  可以说,横向垄断是医药行业合规化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药品行业横向价格垄断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固定或提高药品价格、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分割销售或原材料采购市场、联合抵制交易和反向支付协议。这种垄断多出现于原料药或一些临床治疗必需药。
 
 
  固定或提高药价
 
  在药品行业中,固定或提高药品价格的行为,不论是在制药厂商之间还是在销售商之间都是常见的。
 
  生产或销售同类药品的经营者就价格方面达成一个合意,只要限制了竞争,就可导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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