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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部门联合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发表日期:2017-09-08
9月4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网信办9部门召开“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我国食品产业占GDP的15%左右,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保健食品产值超过3000亿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000多家。
 
  当然,也有一些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责意识还不强,有的为了牟取利益,不惜铤而走险违法犯罪。其中,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比较突出,会影响到食品行业的整体形象,导致整个行业蒙受损失。
 
  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今年7月初,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牵头成立全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食品安全办主任毕井泉同志亲自担任,副组长由其他8部门分管领导担任。这次整治工作是近年来参与部门最多、时间跨度最长、涉及范围最广的一次专项行动。
 
   “四个最严”落到实处
 
  讲话中,毕井泉强调,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要把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一,要把最严谨的标准落到实处。有机食品不得检出农药、兽药,不能让虚假的有机认证贻误中国有机农业。绿色食品必须按照生产规程要求,按规定限量使用限定的化肥、农药、兽药,或者不使用化学物质。无公害食品中,允许使用的农药、兽药残留不得超标,重金属不得超标。所有工业化生产的食品标签说明书必须清晰准确,如实标示,不得有任何虚假标示。保健食品所标功能声称,应当有科学依据。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都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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