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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基药放开 药企被迫撤离

发表日期:2017-08-02
近期,广东省卫计委通过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中有一项大胆表述:我省不再对各级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同)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基本药物,以下统称基本药物)的品规数量和金额比例作具体要求。这意味着,广东省将不再对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进行强制要求。这一表述在基层医疗机构和基层医务人员中引发了很大的反响。,对各大药企来说更是是个好消息。
 
  基本药物制度导致药企被迫撤离
 
  回顾目前实施的基本药物制度,新一轮医改自2009年起在政府办城市社区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制度主要包括:基层用药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含各省增补目录)、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基药零差利销售。并且明文规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其它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的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药品保障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该制度可概括为:规定基层药品使用目录、省级统一招标采购、零差率销售、纳入医保报销。
 
  基药的实施给国内基层医疗机构带来很大影响。普遍认为基药制度带来的好处,一是在基层卫生院、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药零差率销售,有效地降低了药品价格(但实际上有些药品价格比零差率前更贵);二是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并且按照甲类100%比率予以报销,减少百姓负担,缓解百姓看病贵的问题。三是可以促进分级诊疗,基层只使用基本药物治疗,不能解决的疾病便可转送达上级医院使用基本药物之外的药物和技术进行治疗,从而搭建一个梯次用药路径,避免过度使用好药、贵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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