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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抗菌药物限制令 20个药遭所有门诊禁用!

发表日期:2017-07-07
日前,山东省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山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7年版)》(见附件1),将严格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对各级医疗机构的采购以及使用数量和品种等都做了详细规定,抗菌药物的使用将面临严峻挑战!
 
  一、抗菌药物目录大变更
 
  《通知》规定,此《目录》为山东省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依据和最低要求,医疗机构可根据本机构具体情况提高抗菌药物管理级别,将“非限制使用级”的品种上调为“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的品种上调为“特殊使用级”管理,禁止下调抗菌药物管理级别。限制级别逐级提高,也就是实际的使用范围比《目录》还要严格许多。
 
  二、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品种不得超过二级医院
 
  基层使用抗菌药物被严格管制,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山东省增补药物目录中的抗菌药物品种,品种数不得超过二级综合医院的品种数。二级综合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得超过35种。
 
  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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