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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解读:过度重复药品“重灾区”

发表日期:2017-06-08
为了通过信息的公开,引导药企注册申报政策,减少资源的浪费,CFDA连续两年发布过度重复药品名单。过度重复药品名单内的品种,未来将何去何从?为此,笔者对两批名单的品种进行深入分析与解读。
 
  两批目录对比:
 
  品种增减与纳入条件
 
  CFDA连续两年发布过度重复药品名单。
 
  2016年9月,CFDA根据2012~2014年间已上市药品,以已获批准文号企业数多于20家且在销批准文号企业数超过20家为筛选条件,共筛选出第一批282个过度重复品种。
 
  2017年6月,CFDA再次对已获批上市药品在2013~2015年间的销售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按照符合已获批准文号企业数≥20家、且样本医院(CMEI)监测3年在销批准文号企业数≥20家的条件,或符合已获批准文号企业数≥20家、且样本药店(RDM)监测3年在销批准文号企业数≥20家的条件进行通用名品种筛选,共遴选出294个品种。
 
  根据CFDA公告原文,“与2016年第153号公告发布的药品目录相比,新增13个品种,有1个品种从原目录中调出”。识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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