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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罚款要“明码标价” 各种行为这样罚

发表日期:2017-05-27
身处医疗器械行业,各种监管法律法规层出不穷,不知道哪些行为容易被药监部门盯上?不知道一旦犯错会被施加何种处罚?哪些情形下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哪些情形下又会被从重处罚?如何从轻、从重罚款?山东省药监局的一个最新文件,可以一次性帮你解决诸多困惑。
 
  5月26日,山东省药监局公布了《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医疗器械)(征求意见稿)》,于2017年6月10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山东省药监局的《征求意见稿》处罚依据和种类内容均来自医疗器械监管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是可以视为通用处罚标准的,全国各地大同小异,也不会相差太多。
 
  同时,该《征求意见稿》是为了适应2015年以来国家和省级一系列新颁法律法规而组织修订的,也就代表了药监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新趋势。
 
  《征求意见稿》中共列有28大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违法违规行为,覆盖面极广,可以说医疗器械企业和医疗机构日常会犯的问题都一一在列了。对业内企业和人员来说,总有一款是符合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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