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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两市启动药联体价格谈判:非竞争品种降幅不低于5%

发表日期:2017-04-18
4月18日讯 自4月6日福建省莆田市宣布启动71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民营)采购联合体的药价谈判后,福建省宁德市、漳州市分别于4月16日、17日发布《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联合谈判方案》,宁德、漳州方案对于如何谈判给予了更为详细的说明,并对企业产品降价程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宁德还对医院的采购原则和品规数做出了相应规定。
 
  实施范围
 
  宁德  由宁德市卫计委、宁德市医保局共同组织以宁德市医院医疗集团、宁德市闽东医院医疗集团及其他医院为主体,组建宁德片区药品谈判采购联合体(以下简称“宁德片区药联体”),该药联体涵盖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漳州  由漳州市医院、漳州市中医院、解放军第175医院、漳州正兴医院、漳州市第三医院、漳州市芗城区妇幼保健院、龙海市第一医院、漳浦县中医院、东铺头社区服务中心等9家医院共同牵头组建的漳州市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联合体。该药联体涵盖漳州市辖区内的247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民营)。
 
  形成联合谈判采购药品目录
 
  宁德  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宁德片区联合谈判以省级公布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目录(第一批)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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