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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注册管理:推进BE试验机构由审批改备案

发表日期:2017-03-24
医药网3月24日讯 
 
  鼓励新药创制 优化临床试验审评审批
 
  3月23日,“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医药经济报》记者在会上获悉,新注册分类实施后,国内药物创新积极性很高,一批具有国际研发前沿水平的创新药物相继受理申报,截止2017年1月31日已经按照新分类受理化学药品注册申请330件,其中创新药184件,占55.7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吴浈表示,“近年来,我国制药行业快速发展,科技型企业不断增加,药品创新风起云涌,出台鼓励药物创新政策,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药品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是实施化学药注册分类改革。为提高审评审批标准,解决新批准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2016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总局发布了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的方案,将新药定义调整为“未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将审评审批的重点放在创新药及改良型新药的临床价值和应用优势上,从而促进药品质量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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