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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价首个样板!独家数据分析看福建如何限制辅助用药

发表日期:2017-03-13
 医药网3月13日讯 人社部2017年版医保目录的通知中,要求各省(区、市)按照药品价格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按通用名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工作,各统筹地区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用药分类支付管理办法。由此可以预知,各种地方版面的医保支付标准将陆续到来。
 
  国家医保目录相关通知特别提出,对乙类药品中主要起辅助治疗作用的药品,可适当加大个人自付比例,拉开与其他乙类药品支付比例差距。这意味着伴随医保目录出台的,还将会有医保自付标准,辅助用药将会被限制。
 
  福建省作为医保目录出台后首个出台医保支付目录的省份,其医保支付价对整个行业有参考作用。
 
  辅助用药报销比例低至50%
 
  福建将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药品目录分为非竞争性目录和竞争性目录。对非竞争性目录具体“定义”为——含原研药品、通过FDA认证且在欧美有销售的仿制药,以及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独家生产(报名)的药品;除此之外的品种归入竞争性目录。此外,福建还按“治疗性用药”“辅助性用药”及“营养性用药”区分药品属性。
 
  表1 福建医保支付目录各类产品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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