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打响招标第一枪,药价或将再雪崩
发表日期:2017-03-10
医药网3月10日讯 自从3月6日福建省正式公布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目录(第一批)及医保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以来,争议四起,吐槽不断,笔者认为,福建此时此刻的做法,正是吻合了一种大的趋势:即这么多年以来,简单的取消药品加成,实际上对于以药养医的关键利益链没有任何影响,医疗行为仍然扭曲。因此,通过阳光采购降低药价,从而使医院收入结构优化,降低药占比,提高医务性收入,控制总体收入的增长,减轻医保压力。
所以,面对诸多利益环节,福建大刀阔斧,从源头进行链条阻断,这是在最正确的时间做的比较正确的事情。
但是(大家扶墙后退,我要开始装逼了),福建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如此匆忙,匆忙得令人猝不及防,在火热出炉相关结果的背后,不得不令人心生焦虑之余,引起相关冷思考:
▍降低药价的“A”面与“B”面
根据福建阳光采购相关精神,不论药品采购价格高低,医疗机构均应按不高于医保最高销售限价进行销售。药品采购价与销售价之间的差额,归医疗机构。那么,可以料想,为了争取最大化的利益,医疗机构在下一步的片区议价中,将火力全开(据说厦门已经蠢蠢欲动,征求方案)。
但是,我们必须要明白,医保资金的价值,是最大化的实现对医疗服务的间接管理,提高医疗资源使用的效率,从而达到为患者减轻负担,保证医疗质量。若一味的要求降低药品价格,一方面虽然节余了有限的医保资金,但我们必须要考虑到,另一方面是否会强化医保资金节余的观念而淡化医疗质量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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