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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GPO第四批方面将在上海区县加快覆盖

发表日期:2017-02-27
医药网2月27日讯 在全国高度关注下的GPO (药品集团化采购,GroupPurchasingOrganization,简称“GPO”),再度释放出新信号。
 
  赛柏蓝日前从上海GPO方面获悉,GPO第四批预计2月底启动,与此同时,将在上海区县加快覆盖。
 
  2016年12月18日,上海医健卫生服务中心发布上海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2016年第三批药品集团公告,包括消化系统用药物、酶类及其它生化药物、维生素类与矿物质类药物、中成药(部分)等在市阳光平台上正常采购的药品(含集中采购招标中标药品、挂网采购药品和自费药)。
 
  而作为国内首个在省级医改文件中明确提出试行GPO的地区,上海对GPO的决心也越发坚决。
 
  1月,上海市政府公告称,为支持药品采购方式改革,满足部分医院需要尽快登记变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求,徐汇区税务局主动对接区内GPO成员医院,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工作。
 
  这就意味着,上海GPO的成员医院已正式变更为一般纳税人。
 
  不仅如此,上海市徐汇区甚至为医院开展了有关增值税政策及实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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