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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将取消药品加成 一般手术费护理费涨三成

发表日期:2016-11-30
    11月30日讯 《中山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并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昨日,市卫计局副局长伍中庆接受采访,解读该《方案》。伍中庆表示,此次改革将是一次“结构性调整”,主要是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将这一部分的调降金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进行补偿,这样改革的好处是将打破医院“以药补医”机制,有效抑制“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同时可以引导患者分级诊疗。
 
  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收费下调10%
 
  据伍中庆介绍,此次改革范围广,将所有镇区综合医院全部纳入本轮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范畴,实现全覆盖。同时,中山将成为省内第一个同步实施“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降低检验、大型检查价格,调升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儿科等医疗服务价格,争取更大的调整公立医院收入结构空间”的地级市。
 
  本次改革的目标就是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有序解决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突出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服务价值,合理引导群众就医,建立科学补偿机制,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
 
  本次改革在市、镇两级28家公立医院于2016年12月1日起同步实施。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及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项目价格的调降金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其中,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合理收入,按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同级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的原则进行补偿。具体的改革内容包括取消药品、医用耗材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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