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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给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定标准

发表日期:2016-10-26
    10月26日讯 10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6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936号,下称《指南》)公布,至此,征求了两年意见的《指南》终于见到了“庐山真面目”,一个新时期的三级综合医院要办成啥样子也有了一个明确的标尺。
 
  作为国家卫生计生委,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推动构建分级诊疗模式,控制大型公立医院规模也似乎有了一个“工具”。那么,关于这个正文长达104页的《指南》又有那些关注焦点呢?笔者带您一起看看。
 
  1.那个“死亡率”标准还在不在?
 
  2014年8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了一个《二、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三级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0.8%、住院手术死亡率≤1.4‰;二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不高于4.0‰、住院手术死亡率不高于0.28‰。
 
  征求意见稿一挂网,即引发了广泛争议。普遍一直认为:死亡率易给医院压力,质疑有两点:一是各医院患者构成不同,怎能一刀切?而且口碑越好的大医院,就拥有越多的危急重症病患,医院控制不了死亡。建议“与其控制死亡率 不如规范诊疗过程”;二是如果用“死亡率”评价医院服务水平,会使医院拒收危急重症,不敢救人。国家卫计委回应:死亡率是引导性的,不是强制性指标。专家建议参考指标不应写入医院服务能力标准,并提出医院将无治疗价值的患者引导至临终关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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