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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捐赠、投放、招采、租赁 卫计下狠手!

发表日期:2016-09-07
 今年以来,河南省在医疗卫生领域掀起反腐风暴,导致一名省卫计委正厅级巡视员落马,并在几个月内拉下近20名医院和卫生院院长、科室主任,牵连出8家涉嫌行贿的医疗器械公司或其销售人员。河南省医械圈可谓山雨来兮风不止。
 
  而最近,河南省又针对医疗器械领域下狠手了,这次瞄准的是“医疗设备捐赠、投放”这一医械圈老问题。
 
  据河南省卫计委网站和《河南日报》消息,河南省近日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医药购销领域专项治理规范医疗设备捐赠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设备捐赠作出明确规定。
 
  医疗设备捐赠“四不准”
 
  《通知》指出,根据国家卫计委下发的《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卫生计生单位接受捐赠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得涉及商业营利性活动,不得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不得与本单位采购物品(服务)挂钩,不得附有与捐赠事项相关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行业数据及信息等权利和主张,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等。
 
  为纠正医疗服务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接受设备捐赠,以下行为不准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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