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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省区市城乡医保“并轨”带来哪些改变

发表日期:2016-08-18
 
 
  今年是我国整合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推进城乡医保“并轨”的关键年。目前,全国17个省区市(含兵团)已经在省级层面作出规划和部署,其中一些地方已全面并轨。
 
  城乡医保并轨后,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是否提升?保障水平有何变化?重复参保问题能否破解?围绕有关焦点问题,“新华视点”记者展开追踪。
 
  焦点一:城乡医保并轨进度如何?
 
  今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医保制度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记者梳理发现,全国32个省区市(含兵团)中,城乡医保并轨的进度明显不一。
 
  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新疆建设兵团等9地,在国务院文件之前就已推进并轨,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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