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发改委: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已实现全覆盖

发改委: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已实现全覆盖

发表日期:2016-08-17
    8月17日讯 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今日表示,目前各地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成效初步显现。具体有六个方面的成效:包括公立医院新兴补偿机制正在形成、患者费用负担总体平稳、药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等。
 
  今日,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答问。
 
  现场有媒体提到,2012年开始,发改委开始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目前改革进展情况怎么样,下一步有哪些重点工作?
 
  赵辰昕介绍,从2012年以来,发改委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指导各地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推动破除以药补医的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赵辰昕表示,改革以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与卫生、计生、人社、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建机制、控费用、调结构、强监管的原则,加强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政策联动,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收付费方式、强化费用控制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协同推进改革。
 
  到目前,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已实现全覆盖,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在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青海、上海、天津等8个省市已全面推开,其他省区市也都选择了部分城市和医院开展了试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积极落实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实施药品价格改革,取消了除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的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康复、 分享到:

上一篇: 东莞:30家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联网结算
下一篇: 北京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携管制器具进医院一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