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一年,全国性医疗机构大检查8月启动!
发表日期:2016-08-11
8月11日讯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6〕870号 ),决定自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在全国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将分为医疗机构自查、整改和卫计委(局)重点抽查两阶段进行,分别为期3个月和9个月。
其中,自查针对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全覆盖。抽查的比例是一级医院(含未定级)、门诊部全覆盖,二级、三级医院不低于50%,诊所不低于20%。
《通知》特别强调,已经备案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要全部检查。
而检查的重点对象也包括:科室承包、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违规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以及是否开展明确按临床研究管理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这或许与今年“五一”期间大学生魏则西不幸身亡事件有着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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