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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医疗费用控制情况 定期排名公示

发表日期:2016-08-02
    8月2日讯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提出要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
 
  《重点工作》提出,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省69个县133家县级公立医院,要细化改革措施,在人事薪酬、法人治理等体制机制领域有所创新,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酒泉市为全国第四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要有序推动各项改革工作,酒泉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央财政对每个新增试点城市按照200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对所有试点城市有公立医院的市辖区按照每个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酒泉、庆阳和白银市、区两级财政也要给予适当补助。
 
  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庆阳、白银、酒泉3个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综合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各县和试点市要在地方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根据诊疗服务量和医疗安全需要,合理核定医院人员编制总量。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建立绿色通道,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结果公开。
 
  将医院的公益性质、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调整公立医院收入结构,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妇产科、儿科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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