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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利好谁,八大理由让你看清现实

发表日期:2016-07-29
7月29日讯 近日,不少媒体都在报道7月25日发改委发布的《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其中涉及到“禁止医疗机构限制处方外流的方向性指导意见再次得到明确”的相关要求引起广泛关注,坊间换算后,最终得出“医院或将有50%口服药涌向OTC药房!”这一结论。对此,笔者不禁莞尔一笑。
 
  笔者查了原文,《方案》是这样提出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证患者的购药选择权。”看似很好,可又应了那句“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笔者并不认为,这会导致大量临床处方药在社会药房的出现,这种判断有点脱离市场,过于理想了。
 
  笔者不反对“禁止限制处方外流如能真正落地确实能给少数独家产品带来院外市场利好”这一结论,但真的不多,至少大多数产品不会享受到这一利好,正应了那句老话“谁种的地,结谁的果”,市场怎会让你轻易不劳而获?笔者得出以上结论,主要基于八点理由。
 
  理由一:是“应当”而非“禁止”
 
  全文涉及所谓禁止限制处方外流的内容里,原文明明白白使用的是“应当”而非“禁止”一词。“应当”和“禁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应当”是可以参考实际情况执行,是亮黄灯,“禁止”是不充许存在任何理由的不执行,是红灯,带来的执行力是不一样的,“应当”是为实际执行预留了一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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